青道观点:微信营销,真的是一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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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青道
  关于微信,人们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其中有两种比较极端,一个是把微信作为营销平台吹得神乎其神,另一个则认为“微信”压根儿就和营销不搭边儿,根本不存在什么营销。
  在对以上的看法做出评论之前,我们先弄清楚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营销的:营销的特点是什么?另一个是关于微信的:微信平台的特点是什么?微信的这些特点与营销有没有关联?
  所谓营销,就是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挖掘客户资源、满足客户需求、扩大品牌影响力,从而达到提升交易额之目的一系列市场行为的总和。营销不等于推销、销售。营销的目标是品牌占有率、客户忠诚度、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其着眼点是长远性、战略性和整体性;推销、销售的目标是增加销量和回款额,其特点是短期性、战术性和局部性。
  微信既是社交平台也是信息传播平台,信息在朋友圈内传播,朋友圈加朋友圈,信息的影响力和传播量被不断放大。
  无论是营销还是销售,要实现自身的目标,都需要借助各种信息传播的通道,而微信作为当下最具影响力的信息传播平台之一,想彻底逃脱市场行为的影响是不可能的。另外一方面,置身于商业社会中,微信圈里的每个人都担当着一定的社会角色,分享、对话、评论,一定会或多或少留下自身角色带来的烙印。商务人士的朋友圈,在很大程度与工作圈是重叠的,工作中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在朋友圈内成了“好友”,“好友们”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按照互联网的规则交友、娱乐、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而这些“有价值的信息”中的很大一部分与其实与我们的工作密切相关,与企业的市场行为密切相关。除了“分享”功能之外,微信中的“联络”功能已经变成了企业开展营销活动、销售活动必不可少的沟通工具。至于与微信连接的公众号、APP、微站等,更是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互联网的发展,在大幅度地提升信息传播效率和效果的同时,也对传统的营销与销售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自主权加大,兜售式的销售模式被人嗤之以鼻,市场营销者变成了情感的联络者和帮助的提供者。国外营销专家分析指出,互联网时代是“内容营销”的时代,人们关注的是“有价值的内容”,机构在提供“有价值的内容”的同时,附带少量的营销方面的内容,也是可以接受的,条件是不要影响内容的客观性和完整性。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在微信朋友圈及分享的内容里,我们不愿意看见的,实际上是各种“赤裸裸”推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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