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有才:会议参会人群的六种权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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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社会心理学家约翰·弗伦奇(John French)和伯特伦·雷文(Bertram Raven)对人们用于驱使他人按照自己期望进行改变的五种权力基础进行了定义,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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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性权力(基于强制力量获得的权力)
2、奖赏性权力(基于激励获得的权力)
3、法定性权力(基于等级制度获得的权力)
4、参考性权力(基于人际关系获得的权力)
5、专家性权力(基于知识权威获得的权力)

数年后,他们又在自己的研究中加入了第六种权力基础,即信息性权力(基于稀缺数据资源获得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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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研究上述分类,其实并不科学,因为这些权力之间往往是交叉的,而不是孤立存在的,比如,强制性权力和法定性权力的关系很复杂,强制性权力分为合法和非法的,对于合法的强制性权力需要法定性权力作为其制度基础。再比如,强制性和奖赏性也很难区分,因为奖赏性同时也是一种合法性权力,其实也带来了软约束(软强制性)。

因此,以上六分法不是孤立的,而是复合性的,也就是说某一类人可以同时具备多个权力属性。因此,世界是复杂的,在使用这个分析模型的时候需要考虑权力的不同场景性以及动态变化性。

职场之中,企业内也存在这种多元权力结构,每个个体不同程度上享有一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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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活动之中,涉及到的就是如何请人的问题。既然是请人,也需要综合考虑不同人群之间的结构关系。因为离开了正常的职场,大家在一个会场相见,这些日常工作之中的关系会产生短暂的“失衡”。

比如某参会人,虽然不是企业领袖,但TA是一个企业的业务骨干,那么对其他参会人而言具有专家性权力,如果TA是负责采购决策的,那么对其他参会人而言具有奖赏性权力。也就是因为TA在会议里面获得了短暂的这个权力,在会议里面,他获得了短暂的合法性权力,即大家认可他作为专家和采购的力量(尽管在回到公司之后,他们公司的人并不这么认为)。

在会议中,这种复合型分析有助于我们对不同类型会议,不同目的的会议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也可以引导我们与不同的参会者进行有针对性的互动。

比如,一个会议之中不同的参会者有不同的身份,具备不同的权力结构(但不一定准确):

1、政府领导:法定性权力、强制性权力、信息性权力(掌握内部信息)
2、行业领导:专家性权力、法定性权力、信息性权力(掌握行业信息)
3、企业领袖:奖赏性权力、信息性权力、专家性权力(对企业的专业知识)
4、职场精英:参考性权力(同行)、信息性权力、奖赏性权力
5、学术大咖:专家性权力、信息性权力、参考性权力(具有影响力)
6、媒体:信息性权力、奖赏性权力、参考性权力
7、投资人:奖赏性权力、信息性权力、专家性权力


既然是权力,不仅有政治性和社会性,也遵循物理的“力”(引力、排斥力)。

研究不同身份和权力结构,对于设置话题和听众关系以及互动关系很重要。会议不是政府领导越多越好,越高越好,而是合适就好——人们为什么因其他人而来?

在不同的会议中,规划合理的结构,保持一定的差异化,研究谁,在什么情况下对谁有吸引力。同类太多,反而会损失一定的权力获得性。比如,都是同一级别的同行,就很容易产生“同行相轻”,导致大家不交流,各吃各的,自说自话。

展会领域也一样,展会是双边市场,遵循跨边网络效应,这也是力的结构在展会的应用——保持一定比例的高质量展商和专业观众的合适配比。

最后,推荐一篇老文,供参考:《会议中的三种人和三种资本》。对于一般性的行业性商业性会议而言,配比这三种人是比较合适的:这三种人物分别是推销员、内行、联系员。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转自微信公公众号“会议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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