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会展政策

杭州市 会奖政策 2019-02-22 16: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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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构建与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现制定如下会展政策意见。


一、对引进在我区举办大型会议(政府行政性工作会议除外)的旅行社会展企业或区内酒店给予补助(按不同会议规格及标准,按营业额7%-5%,对引进酒店或旅行社会展企业进行补助)。一次会议只对一个主体进行补助(酒店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旅行社会展企业不设限)。对引进在我区举办、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展览活动(单次活动三天以上),根据其规模、档次给予会展机构2-6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对在本区注册的专业会展公司、节庆会展广告公司、会议服务公司以及区外知名专业会展公司,根据其从事节庆会议展览业务的年营业收入和引进会展活动消费额度,给予10 -30万元补助。


三、举办超大规模,有突出影响和发展潜力的展览活动或引进超大型国际性、全国性会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单独实施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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