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海口市商务局、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近日联合印发《海口市“无废会展”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无废会展”是指将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等会展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而使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会展管理模式。
根据《指导意见》,会展场馆单位应建立“无废会展”管理组织机构,根据不同类型会展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制度、履行相应职责。包括,在承接会展项目时,将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纳入双方合作协议,并监督会展活动举办单位落实;建立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固体废物专项台账,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垃圾清运量、清运流向、检查情况等,按照海口市垃圾分类标准做好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并采取奖惩措施。
《指导意见》要求,要做好支持引导,例如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在自身负责和控制的会展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报到处、活动区、休息区等),带头使用环保展台、可重复使用的展具、道具、材料和包装箱等;倡导与会者和观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车、环保驾车参展参会,短距离鼓励骑自行车或步行;依据会展活动需要提供往返班车,提倡共享出行。
《指导意见》还提到,做好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和会展场馆单位应积极配合推进会展活动无纸化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推行线上参会参展报名、展位预订等服务,会展招展资料、观众邀请、参展参会指南、会刊等相关资料应有电子版文件,并可通过下载渠道直接获取。
会展场馆提供LED屏幕租赁,倡导无纸化宣传。参展商或参会企业(机构)的宣传材料以LED屏幕、移动设备、二维码等电子渠道为主,纸质版为辅。提供给与会者和观众的宣传包/册中,只包含绝对必须的材料,相关文件通过线上发送。
会展活动使用电子证件或可回收证件;利用电子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如提供纸张,则尽可能使用100%再生纸。
会展场馆单位应提供直饮水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在醒目处设置标识,减少瓶装水提供。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做好宣传,鼓励与会者和观众自带水杯。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配合会展场馆单位在会展活动全过程减少纸巾、餐具等一次性物品使用,禁止提供或使用海南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励使用易于回收或废物再利用制成的物品。
涉及餐饮提供的会展活动,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提前告知餐饮供应商用餐者的确切人数,以避免浪费,鼓励餐饮供应商多使用当地种植和生产的产品。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优先选择“无废”供应商。如会议活动选择在海口市“无废酒店”召开。
文章来源 海南特区报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