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会展业办公室和南京市财政局5月3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将以会展场馆运营单位、会展组展及会展相关服务等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为首要,对九个重点方面进行支持。
《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南京市“十四五”会展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2022年度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范围及重点将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围绕全市会展经济工作重点,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会展业的影响,2022年度南京市会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一是帮助会展场馆运营单位、会展组展及会展相关服务等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发展;
二是继续加大招展引展支持力度;
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展览项目,在当届补助基础上,提高奖补标准;
四是适当扩大展览项目的补贴范围,继续支持符合南京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展览项目;
五是支持国际会议和规模会议项目;
六是鼓励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级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权威组织认证的南京专业场馆和会展项目;
七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会展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项目;
八是支持展会绿色发展;
九是鼓励会展企业人才培养。
具体申报按照《2022年度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执行。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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