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已过半
下半年的会议
大家都开始着手准备了吗?
……
杭州各区、县(市)的会奖政策
小编都为大家整理好啦
看看是否有符合相关政策内容
希望今天此篇内容可以帮到大家哦~
(一)政策名称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旅委
〔2018〕118号、杭财建会〔2018〕196 号)
政策内容
第七条 旅游国际化推广项目补助标准
1、对参加市旅委统一组织境内外宣传促销涉旅行业协会、企业(主要包括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特色潜力行业相关企业等)的差旅费,给予30%的补助。
2、对组织开展落户杭州的国际会议项目( 国际会议由市旅委认定)竞标(申办)的,给予竞标成本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对认定为杭州市会议服务示范机构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新加入国际专业会奖组织的,给予第一年会费30%的补助。
(二)政策名称
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商务〔2022〕51号)
政策内容
第六条 参会人数100人以上、境外参会代表不少于五个国家或地区、注册国际代表不少于参会人数20%的国际会议,给予每位注册参会国际代表每天100元(人民币,下同)的扶持。每届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国家级、全国性的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中央直属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民营经济前百强企业(上年度排名)等机构或企业举办的、参会人数1000人(含)以上、实际会期3个半天或在杭住宿1天以上的会议,一次性给予举办单位10万元的扶持。参会人数1000人以上的,人数每增加10%,扶持标准相应增加10%,每届不超过50万元。
第八条 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符合本市会展产业指导目录、展期不少于三天、室内展览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市场化贸易类和消费类展览项目(不包括各类成就展、人才交流会、图片展等项目),按项目展览面积规模给予扶持:
(一)项目展览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20万元扶持;
(二)项目展览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4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30万元扶持;
(三)项目展览面积在40000平方米(含)-8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60万元扶持;
(四)项目展览面积超过80000平方米(含)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扶持。重点扶持符合我市主导产业方向、对我市经济社会等领域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逐步增加成交金额等经济效益类指标。
第九条 境外展商不少于5个国家或地区、国际展位(面积)20%以上的国际化展览项目,扶持标准在第八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0%,总金额不超过110万元。
第十条 每个展览项目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扶持培育期不超过三年(届),对于第二年(届)至第三年(届)分别按照项目举办当年标准的75%、50%给予扶持。
第十一条 对特别重要的国际性、国家级会展和市政府指定的重要会展活动扶持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流程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在本市举办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协会联盟(UIA)统计范围的会议,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
第十三条 引进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项目来本市举办,一次性给予15万元扶持。
第十四条 在本市举办的展览项目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
各区、县(市)
(一)政策名称
拱墅区大树企业培育工程行动方案
政策内容
对于承办政府组织举办的,举办地设在拱墅辖区范围内的市场拓展、招商推介、学术交流、推广对接、展览展销等活动的机构或企业,可给予30%的活动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承办费用补贴;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国际有较大影响的,经事前申报审批,补助比例最高为100%,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政策名称
拱墅区小巨人企业成长工程行动方案
政策内容
对于承办政府组织举办的,举办地设在拱墅辖区范围内的市场拓展、招商推介、学术交流、推广对接、展览展销等活动的机构或企业,可给予30%的活动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承办费用补贴;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国际有较大影响的,经事前申报审批,补助比例最高为100%,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政策名称
西湖区关于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扶持意见(试行)
政策内容
对引进在西湖区举办,符合以下5个条件之一的会展项目,根据其规格、规模、档次给予会展机构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由5个以上国家(地区)参加且参会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国际会议;1000人以上参加的全国性会议;8000m以上的展览项目;由国家部委或区域性国际组织举办的会展活动;引进 ICCA、UFI等国际组织认定的会展项目。
举办超大规模,有突出影响和发展潜力的展览活动或引进超大型国际性、全国性会议,予以一事一议。
(二)政策名称
西湖区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
政策内容
对引进大型会议旅游且营业额在西湖区的区内外旅行社、会展企业或区内饭店给予奖励。引进大型国际性会议,且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按营业额(以会议发票为准)的4%进行奖励,引进由区外企业主办的跨区域大型会议,且饭店营业额在20万元以上,按营业额的1.5%进行奖励。上述会议都指本区财政不承担经费的会议且一次会议只对一个主体进行奖励。
大型国际性会议:国外参会代表占全部参会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或参加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 3个以上且国外代表占25%以上的会议。
(一)政策名称
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
政策内容
鼓励特色会展旅业。鼓励引进国内外规模会议和奖励旅游项目,参照杭州市标准对引进主体给予奖励。
(二)政策名称
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的实施意见
政策内容
鼓励举办高水平国际会议。在本区举办的符合区重点产业导向的国际展会给予展会承办方50%的场租费补贴,单次展会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政策名称
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内容
加快会展业发展。凡在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的展览展会,单次举办展览(展期三天以上,下同)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及以上,经审定后给予主办企业(或机构)5-25万元资助,用于场馆租赁补贴等,单个企业或机构当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经认定为国际性展会的,可再给予10-30万元奖励。对同一主办企业(或机构)在我区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连续举办3年、每年累计展览(展期三天以上)面积达到3万、6万平方米以上的重点展览项目,经审定后最高可再分别给予主办方一次性25万元、50万元的奖励。
政策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会展活动补助办法(试行)》(萧投促〔2021〕1号)
政策内容
一、会议和展览
为鼓励在我区举办会议和展览活动,对由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在萧山区范围内依法依规举办的会议展览活动按以下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1.会议活动
在我区举办实际会期两天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且实付会场租赁费50万元以上的会议活动(政府行政性工作会议除外)。
(1)参会人数1000人以上的会议,给予实付会场租赁费20%的扶持;
(2)参会人数500人以上,境外参会代表不少于5个国家(地区)或注册境外参会代表不少于参会人数20%的国际会议,给予实付会场租赁费20%的扶持;每次单个会议最高扶持不超过60万元。
2.展览活动
在我区专业展览场馆举办展期3天以上,单个展览单天的室内展览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且实付展馆场地租赁费50万元以上的消费和贸易类展览(不包括各类成就展、图片展等),给予实付展馆场地租赁费 15%的扶持,最高不超过60万元。每个展览项目扶持不超过三年(届)。
3.国际化提升项目
为提升我区会展国际化程度,在我区举办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一次性给予项目举办主体30万元奖励;在我区举办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范围的会议,一次性给予会议举办主体15万元奖励。
二、重点产业领域会展项目
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对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会展项目(包括产业领域内的赛事等创新创业活动),可通过综合评价机制获得重点扶持。综合评价总分100分,根据项目主办方在产业领域的地位、项目在产业领域的影响力、项目对产业的带动作用等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后,按综合得分高低评选A、B、C三类项目。
A类: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给予项目实付场地租赁费60%的扶持;
B类:综合得分在80分(含)—90分的项目,给予项目实付场地租赁费50%的扶持;
C类:综合得分在70分(含)—80分的项目,给予项目实付场地租赁费40%的扶持。
根据不同项目对萧山产业发展的贡献程度,可视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活动配套费。A、B、C三类项目以上两项扶持资金总额分别不得超过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获得场地租赁费扶持的项目场地租赁费需达到50万元。重点产业领域会展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本实施办法其他扶持政策。
政策名称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政策内容
1.培育会展业发展。鼓励引进会展,对在我区举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展览活动(不含社会一般商品展销活动),单次展览(3天以上)规模达到 10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举办方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鼓励会展企业做大做强,对在本区注册的专业会展公司、节庆会展广告公司、会议服务公司,从事节庆会展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名称
2023年淳安县全域旅游营销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
1.对于引进符合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或国际协会联合会(UIA)制定的国际会议标准的会议,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于在客源市场引进本县财政不承担经费的MICE(会议、奖励旅游、大型企业会议、活动展览和节事活动)的旅游企业,单次活动在县内消费达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8万元。同时给予符合条件的会议团队游览千岛湖景区门票五折优惠。
政策名称
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建德市财政局《建德市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
政策内容
第22条 对一次性引进建德市外的营业额(以住宿、餐饮发票为准)10万元以上且本市财政不承担经费的大型会议,按其营业额的6%对引进单位进行奖励,对于20万元以上的大型会议,按其营业额的8%对引进单位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来源:杭州会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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