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加快发展入境旅游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35号)

南京市 会奖政策 2019-09-28 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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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促进全市入境旅游发展,提升南京旅游国际化水平和美誉度,加快打造国际旅游重要目的地和国家旅游中心城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111号),结合南京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把发展入境旅游作为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强化境外市场精准营销,努力实现入境游客量和旅游创汇的持续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入境旅游过夜人数年均增长7%以上,2020年达82万人次以上;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2020年超过10亿美元。

二、重点任务

(一)发掘核心旅游资源,不断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按照《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南京市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宁委发〔2017〕21号)扎实推进我市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一山两水一城墙”核心旅游资源开发更多面向国际市场的旅游产品。一是开发古都特色旅游产品,重点以人文遗产、科举文化、郑和文化等为核心,推出“书香南京之旅”“海丝源头之旅”“养心文化之旅”“珍爱和平之旅”等主题线路产品。二是打造水上游精品线路,推出长江游轮旅游产品,形成水上游和岸上游互动;推出滨江和外秦淮河游船游览线。三是发展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充分发挥江宁汤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高淳国际慢城等品牌优势,联合都市圈相关资源,设计推出一批休闲度假、温泉养生类旅游产品。四是大力发展商务会奖旅游,完善南京会奖旅游产品的系统设计和落地执行,塑造“约会南京,会见惊喜”南京会奖旅游品牌,支持我市会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五是大力发展国际研学旅游,面向港澳台、东南亚等市场,以南京丰富的科教资源、文博场馆、特色文化等为依托,推出历史寻根游、文化体验游、科普游、名校游等研学旅游产品,打造国际研学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南京旅游集团、各区政府)

(二)建立精准营销体系,着力提升南京旅游国际知名度和吸引力。一是依托洲际航线拓展远程市场,围绕洛杉矶、温哥华、法兰克福、米兰、悉尼等洲际航班直飞城市和北美、欧洲、澳洲等重要客源地,积极开展南京旅游专题营销;继续深耕细作东南亚、日韩、港澳台等传统市场,吸引更多优质入境客源。二是加快布局境外推广中心,与境外旅行商、推广机构合作建立南京旅游推广中心和南京品质旅游专卖店,通过境外营销代理机制强化南京旅游产品宣传和客源招徕。三是构建全媒体推广体系,全面启动海外社交媒体推广,讲好南京故事、传播特色文化;加强与全球化传媒合作,扩大南京旅游宣传的覆盖面;加强与旅游专业网站和在线旅行商的合作,实施“形象宣传+产品线路落地”的网络立体营销。四是积极开展创意营销活动,加大与国际友好合作城市的旅游交流与合作,策划举办“南京—友城”旅游交流月(周)活动;在重点客源地聘请当地体育、文化名人担任南京旅游形象推广大使;利用“南京周”等活动平台推广南京旅游。(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外办、市台办、市侨办、市体育局、南京旅游集团、各区政府)

(三)构建国际化交通网络,努力提高入境旅游的通达条件。一是积极推动增开南京国际航线,围绕重点和新兴入境客源地,推动增开和加密直飞旅游航线;鼓励和推动旅行社加强与境内外航空公司合作,发展入境旅游包机业务。二是充分利用现有入境通道和过境政策,发挥沪苏浙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效应,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城市的合作,研发跨区域旅游线路。三是提升入境旅游交通配套水平,进一步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咨询中心、环城游观光巴士、交通引导标识等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入境游客尤其是自由行游客在宁旅游生活的畅通和便利程度。(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四)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快培育入境旅游骨干旅行社。一是强化考评引导,进一步完善高星级旅行社的等级评定、绩效评估制度,提高自主外联能力、入境旅游专职队伍建设、入境旅游产品宣传和销售、入境旅游营收份额的考评权重。二是加大资金扶持,鼓励扶持本地重点旅游企业利用自身营销平台在欧、美、澳等重点市场开展自主外联;鼓励本地旅行社与有影响的国际组织、旅行社、航空公司加强合作,参加国际大型旅游展会和专题推介活动等。三是深化政企合作,加强与国、中、青等总社(部)的合作,支持其通过江苏分公司拓展入境旅游业务;依托和利用境外推广中心的专业力量,服务好入境旅行社的业务拓展和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区政府)

(五)推进“旅游+”战略,有效扩大入境旅游弹性消费。加强旅游与文创、科创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围绕入境旅游市场需求,研发彰显南京特色文化,兼具科技、时尚元素和文创体验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创新旅游商品销售模式,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针对境外游客开展网上销售和托运业务。建设面向入境游客的旅游商品销售网点和购物离境退税商店,积极落实退税相关政策,有效扩大境外游客购物消费规模。整合演艺、影视、阅读、展览等活动资源,进一步丰富夜间旅游产品,提升现有大型演艺节目质量,延长游客逗留时间,扩大旅游综合消费。(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南京旅游集团、各区政府)

(六)强化环境治理和智慧旅游建设,进一步提升入境旅游服务品质。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入治理“不合理低价游”,提高入境旅游团队餐饮标准和服务水平。加强旅行社合同管理,督促本地旅行社严格履行与境外旅行社的合同约定,提供优质诚信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保障入境游客合法权益。建立入境旅游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海外游客对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的评价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全市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智慧便捷的国际化旅游公共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文广新局、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宣传。加强对入境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我市入境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入境旅游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城市旅游对外宣传整合力度,利用好外宣、商务、文化、教育、体育、外事、台办、侨办等部门对外宣传渠道,将南京城市旅游形象宣传作为重要内容,融入到各项对外交流活动中,形成宣传推广南京城市旅游形象的合力。支持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开展对外宣传交流活动,对旅游部门宣传营销业务人员出入境管理实行与招商引资人员同等政策。

(二)加大政策激励。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42号)基础上,增加对入境会奖专项旅游的财政扶持奖励,根据会奖旅游活动规模、综合消费水平以及对我市入境旅游的拉动作用择优奖励。对每场活动外宾50人以上、在南京停留2晚以上的国际性会奖活动,给予主办旅游企业5万元至15万元的奖励、承办旅游企业2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

(三)加快人才培养。对接国家旅游“万名英才计划”,将入境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城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丰富入境旅游专业人才贮备。加快旅游创意、旅游策划、旅游营销、旅游电子商务、旅游会奖、高级导游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为发展入境旅游提供智力支撑。加快旅游网络课堂建设,构建涵盖全行业的旅游网络培训系统。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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